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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5-07  所属栏目:廉政建设  点击次数:457  返回上页

日前,大冶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大冶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执法大队中队长张希违规安排管理服务对象为其唱歌娱乐活动免单问题。2020年5月9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执法大队中队长张希(负责东岳街道片区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工作),接受其朋友周某邀请,到东岳街道某KTV进行唱歌娱乐活动。活动结束后,张希联系该KTV负责人对其唱歌娱乐活动的费用1500元予以免单。此外,张希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4 年1月,张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大冶市食品总公司原总经理陈透华违规同城宴请问题。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陈透华在担任大冶市食品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在明知无接待公函且属同城的情况下,违规使用公款进行业务接待14次。2023 年12月,陈透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大冶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徐玉桥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23年2 月至3月,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徐玉桥、叶海伟、王剑钢、石枫等4人,先后两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此外,2021年至2023年,徐玉桥在市交通运输局栖儒桥超限检测站工作期间,对过往车辆执法检查时,多次收受过往司机和车队老板香烟,并将香烟变卖获利1.1万余元(违纪所得已予以收缴)。2024年4月,徐玉桥、叶海伟分别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石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王剑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大冶市东风路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朱学良违规发放值班补助问题。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朱学良在担任大冶市东风路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期间,以安全管理费名目,将收取的课后服务费为行政干部发放值班补助。2023年12月,朱学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已全部清退。

通报指出,以上4起案例,有的以权谋私,安排管理服务对象为个人娱乐活动买单;有的“吃心”不改,或用公款同城宴请,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有的巧立名目,把本应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的费用作为个人福利发放。这些问题的发生,说明虽经过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得到有力遏制,但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的问题时有发生,防疲劳厌战的任务依然艰巨。严肃查处并将典型案例公开通报,进一步彰显了市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长效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决心意志,释放谁违反“铁规矩、硬杠杠”,就要坚决处理谁的强烈信号。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从政治上把握作风问题,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增强纠治“四风”的政治定力,坚持久久为功,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掌握、不执行等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决不能当“好好先生”,对“四风”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严守规矩、不逾底线。

通报强调,“五一”、端午节日将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等问题严查快处,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以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助力构建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