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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的二十大专栏

改善民生,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发布时间:2022-10-12  所属栏目:学习党的二十大专栏  点击次数:1908  返回上页

访谈嘉宾

向运华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在民生建设方面取得了不凡成就,一是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省5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7个贫困县全部摘帽、482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二是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三是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2021年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79.2%、创历史新高。回顾十年来民生福祉持续改善,说明了什么?有哪些值得总结的宝贵经验?


向运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民生是最大的政治”“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政策举措纾民困、解民忧、惠民生、聚民心,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说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其中的宝贵经验在于: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的初心使命的根本体现。“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充分展现了将14亿人民全部带入全面小康的坚定决心。


始终咬定奋斗目标。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了“实现到2020年让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既定目标”,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按照分类施策的原则,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易地搬迁、生态保护、教育扶贫、低保政策兜底,实现精准扶贫。


注重制度创新,注重群众参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治安、人居环境等,都是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编织密实的民生保障网不乏制度创新,比如,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和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将税收优惠健康险扩面至全国,创新了调动社会力量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等。


要把群众大大小小的事情办好


记者:“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习近平总书记五次考察湖北,在基层社区,跟群众拉家常、嘘寒问暖,对群众的需求想得很细、很具体。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千方百计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特别嘱咐“武汉人喜欢吃活鱼,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多组织供应。”2022年6月,在智苑社区,习近平总书记为社区工作者点赞,关心老年人的退休生活、孩子们的暑假,叮嘱扎结实防控一线的篱笆。总书记多次强调“为民的事没有小事”,这一理念对我们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有怎样的启示?


向运华:民生工作离老百姓最近,同老百姓生活最密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民的事没有小事,要把群众大大小小的事情办好”。要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首先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常怀忧民、爱民、惠民之心,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解决好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


要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通堵点、疏痛点、消盲点”。要继续关心关爱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疾病、失能、无人照顾等困难和风险的群体,尤其是失能老人、重病残人员、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湖北还可继续关注青年群体(包括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低龄老人就业权益保护、物业服务质量改善、老旧小区改造等“为民的事”。统筹做好各项民生的保障和改善工作,“每件民生实事都要一抓到底,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方能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改善民生只有连续不断的起点


记者:我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其中有很多需求过去并不是紧迫的问题,现在人民群众要求高了,我们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和工作水平也要相应提高。在更高的水平上保障和改善民生,我们应当从哪些方面发力?


向运华: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既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的巨大进步,又集中体现了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全面升级。人民对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有期盼,对美好生活有便利性、宜居性、多样性、安全性等更高层次的需求。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基本公共服务尤其是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上的不平衡不充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我们要着重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发力,着力补齐民生保障短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教育公平贯彻到基本教育政策中。以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进一步解决就业歧视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问题。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发挥湖北医疗资源包括中医的优势,探索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公租房、保障性租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等住房保障体系,更好地实现住有所居。在降低生、养、教成本以及营造文化氛围等方面出台更多有效的配套措施。另一方面,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记者: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把“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共同富裕”的新发展理念作为指导,提出“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夯实共同富裕基础”。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湖北应当如何深入认识和把握推动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路径?


向运华:“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我们所追求的民生,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民生。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面对新发展阶段的历史新起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红线贯穿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过程。


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循序渐进”,这深刻阐明了促进共同富裕需要把握好的重要原则。


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要以就业为本,形成更合理的初次分配。始终重视稳就业工作,保市场主体、保就业重点群体、保新兴就业领域,努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规范新就业形态用工、劳务派遣用工,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时间及相关权益。为小微企业纾困,完善税费、用电、房租等方面的纾困政策,鼓励小微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和数字化转型。要以分配为纲,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互补的分配体系,提升税收、转移支付等调节手段的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要以服务为先,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包括购租房、养老、子女教育、医疗等,大力支持社区便利店、社区菜市场建设和改造,解决各街道、社区终端消费设施不平衡、不便捷问题。要以联动为谋,发挥湖北省内都市圈及省际劳动力市场、金融及实体经济的联动效应。


来源:湖北日报